一、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024年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高專)和普通中專中高職對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80分。
二、平行志愿投檔至專業
2024年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高專)和普通中專中高職對接錄取實行“平行志愿”,志愿填報分別設置5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5個專業志愿,按照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高專)院校、普通中專中高職對接學校順序依次投檔(先投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高專)類別,再投普通中專中高職對接類別),直接投檔至專業。
平行志愿直接投檔至專業,是指在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高專)和普通中專中高職對接兩個類別中,考生可分別填報5所平行但有先后順序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5個平行但有先后順序的專業志愿。投檔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逐分按名次排序投檔錄取。即:按參與投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個院校志愿的“院校1+專業1”、“院校1+專業2”、“院校1+專業3”、“院校1+專業4”、“院校1+專業5”,然后第二個院校志愿的“院校2+專業1”,依次類推。只要被檢索的“院校+專業”志愿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即按照計劃數1:1,將符合要求的考生檔案投至該院校、該專業。如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照考生語文、數學、外語科目順序逐個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分數;若語文同分,則看數學分數;若數學同分,最后看外語分數。平行志愿實行“一輪投檔”,不進行補充投檔或后續投檔。
三、征集志愿和組織生源
對于平行志愿投檔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網上征集志愿,缺額院校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征集,滿額院校因退檔空余計劃在該院校最低投檔分數線上征集。征集志愿分別設置5個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設5個專業志愿。省教育考試院將在網上公布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和缺額計劃數,以及征集分數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本校最低投檔分數線逐分下降原則自行組織生源。
四、自愿放棄錄取的后果
考生必須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高專)和普通中專中高職對接招生計劃,認真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院校不得無故退錄考生,考生如自愿放棄錄取,則不得再錄取五年制高職和中高職對接。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2024年7月25日